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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以

发布日期: 2022-04-01 栏目: 创业资讯

1、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,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
2、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,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
3、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,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张家港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
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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